死亡(除戶)登記

親人死亡後,應於30日內向死亡者戶籍所在地辦理死亡(除戶)登記,將亡者的戶籍除去。

【補充說明】

※在國外死亡者,有關外文死亡證明文件均須經我駐外館處或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。並翻譯成中文後,經我駐外館處或外交部或法院或民間公證人驗(公)證。

※委託他人申請辦理者,應繳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、印章(大在陸做成之委託書應經海基會認證,在國外做成之委託書須經我駐外館處驗證)。
分類: #臨終處理
發佈時間:4年前